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各縣市政府辦理農地重劃,於重劃分配土地交接及農、水路工程施工後,應確實依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要旨
各縣市政府辦理農地重劃,於重劃分配土地交接及農、水路工程施工後,應確實依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要旨
各縣市政府辦理農地重劃,於重劃分配土地交接及農、水路工程施工後,應確實依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內容
以往辦理之農地重劃土地,於重劃後辦理複丈時,發現圖、簿面積不符之情形極多,造成土地之糾紛及處理上之困擾,為避免類似情形之發生,於重劃分配土地交接及農、水路工程施工後,應請確實依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