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規定,已依其他法律處理後,仍可依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處理
要旨
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規定,已依其他法律處理後,仍可依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處理
要旨
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規定,已依其他法律處理後,仍可依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處理
內容
按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規定,如山坡地違法開發(即濫墾、濫建),除依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就其違反水土保持、坡地保育及建築管理等不同項目,分別予以處理外;其違反土地使用計畫之目的與功能部分,因與區域計畫法所保護之目的有違,仍可依該法之規定,就其違反區域土地使用計畫之項目,予以處理。
(註:本函釋補充規定詳見本部90.4.12台內中地字第9081115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