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自辦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原土地所有權人或鄰地所有權人不能享有優先購買權

會議日期 72 年 05 月 24 日

要旨

自辦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原土地所有權人或鄰地所有權人不能享有優先購買權

要旨

自辦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原土地所有權人或鄰地所有權人不能享有優先購買權

內容

查市地重劃區抵費地之處理,現行法令並無優先購買權之規定:惟依照「獎勵都市土地所有權人辦理重劃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應由理事會訂定底價,提報會員大會通過後出售之。故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抵費地之出售方式、出售對象與出售價款等事宜,宜由土地重劃會會員大會自行決定之。(按:原獎勵都市土地所有權人辦理重劃辦法第30條修正後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42條)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自辦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原土地所…」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