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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得申請密類地圖或影像資料

會議日期 96 年 10 月 05 日

要旨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得申請密類地圖或影像資料

要旨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得申請密類地圖或影像資料

內容

查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係為因應國家未來科技研究需要,建立良好研究環境,有效利用共同實驗研究設施,推動尖端科學研究,以提昇科技研究水準,培育優秀人才,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由政府捐助成立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該研究院得比照公營事業機構,依「臺灣地區地圖及影像資料供應要點」規定申請密類地圖或影像資料。又該研究院所轄各研究單位倘需使用密類圖料,應由該研究院具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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