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台端擬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於農牧用地上申請容許作為「私設通路」使用乙案,復請查照。
要旨
有關台端擬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於農牧用地上申請容許作為「私設通路」使用乙案,復請查照。
要旨
有關台端擬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於農牧用地上申請容許作為「私設通路」使用乙案,復請查照。
內容
一、略。
二、查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之1規定,申請許可使用應檢附有關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是台端因未面臨建築線,無道路可出入需於農牧用地上申請「私設通路」使用,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為縣政府主管建築單位,或實際業務職掌之單位。本案請檢附上開管制規則第6條之1規定有關文件,向雲林縣政府洽辦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