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核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開發可建築用地
要旨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 開發可建築用地,指義務人於各主管機關主管法規已訂有建蔽率或設施使用土 地面積規定之土地所進行之開發。
內文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開發可建築用地,指義務人於各主管機關主管法規已訂有建蔽率或設施使用土地面積規定之土地所進行之開發。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 開發可建築用地,指義務人於各主管機關主管法規已訂有建蔽率或設施使用土 地面積規定之土地所進行之開發。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開發可建築用地,指義務人於各主管機關主管法規已訂有建蔽率或設施使用土地面積規定之土地所進行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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