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露天燃燒垃圾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款:「從事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內文
全文內容:一 露天燃燒垃圾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款:「從事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二 民眾檢舉之空氣污染行為,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所列行為,得為告發處分之依據。檢舉人應檢附相關資料並署明檢舉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及污染源發生之時間、地點及事實,供主管機關查證。
三 另垃圾燃燒後之灰燼若未堆置於指定清除地區內,且符合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規定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之運輸、貯存、工具、方法及設備,則未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