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近來發現有部分業者,雖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但置而不用,而主管機關於發現此違反情事後,仍給予污染源改善期限,致使污染源藉改善期限內為由,停止使用污染設備造成污染
內文
全文內容:一 近來發現有部分業者,雖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但置而不用,而主管機關於發現此違反情事後,仍給予污染源改善期限,致使污染源藉改善期限內為由,停止使用污染設備造成污染。
二 為避免上述情形再度發生,今後對無故不使用防制設備者,除應依法處分外,並應令其立即改善,不得再給予任何改善期限;若因防制設備故障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使用時,亦應依法於一小時內向主管機關報備,並於廿四小時內恢復正常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