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所稱設立,係指固定污染源已完成建造、建造中或已完成工程發包
內文
全文內容: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所稱設立,係指固定污染源已完成建造、建造中或已完成工程發包。」,如固定污染源未取得工廠設立許可,符合上述情事且經主管機關認可者,均得視為已設立之固定污染源,無需申請設置許可,惟其仍應依規定期限內申領操作許可。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全文內容: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所稱設立,係指固定污染源已完成建造、建造中或已完成工程發包。」,如固定污染源未取得工廠設立許可,符合上述情事且經主管機關認可者,均得視為已設立之固定污染源,無需申請設置許可,惟其仍應依規定期限內申領操作許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