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柴油發電機與汽渦輪機緊急發電設備,如其每小時總輸入熱值一千萬千卡以上,則符合本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條件,並應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操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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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一、柴油發電機與汽渦輪機緊急發電設備,如其每小時總輸入熱值一千萬千卡以上,則符合本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條件,並應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操作許可。
二、柴油發電機與汽渦輪機係屬緊急發電設備,毋需設置專責單位或人員,然其年運轉率如超過百分之十或月運轉率超過百分之十五,則仍應依規定設置專責單位或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