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2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一、關於高雄縣政擬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六條「省(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標準,按各級防制區訂定維護或改善空氣品質計畫」規定,以總量管制,限制各廠污染排放量乙案,查總量管制係本署之長期污染管制策略,其實施方式有下列三種:(一)涵容總量管制:於地形、氣候條件有利於大氣流通之區域內,其所排放之空氣污染量,將影響及整個區域內之空氣品質,故於實施總量管制策略上,將其劃為一空氣品質區,每一空氣品質區對其內之空氣污染物皆有其一定之「涵容能力」,以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會議日期 85 年 11 月 05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關於高雄縣政擬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六條「省(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標準,按各級防制區訂定維護或改善空氣品質計畫」規定,以總量管制,限制各廠污染排放量乙案,查總量管制係本署之長期污染管制策略,其實施方式有下列三種:

(一)涵容總量管制:於地形、氣候條件有利於大氣流通之區域內,其所排放之空氣污染量,將影響及整個區域內之空氣品質,故於實施總量管制策略上,將其劃為一空氣品質區,每一空氣品質區對其內之空氣污染物皆有其一定之「涵容能力」,以符合空氣品質標準。故於實施總量管制,應先進行涵容能力之調查,限制同一空氣品質區內之污染排放總量不得超過該區之涵容總量,倘該區之涵容總量尚有剩餘,自可容納新增之污染源,惟其新增排放量應少於剩餘量。

(二)排放抵換:於小範圍之特定區域(如工業區)內實施總量管制,因而使該區域內之污染量不致增加,空氣品質有所改善。倘有新污染源設立,其所增加之污染量應由該區域內之其他既存污染源排放減量來抵換:或個別新擴建之工廠以其既存污染源排放減量來抵換,其抵換之污染減量應大於新設之污染源之增量,使有利於空氣品質改善。

(三)污染泡:於同一廠區內之工廠內實施總量管制,以廠內所有污染源排放之污染物總量為管制標的,容許部分污染源排放之污染超過管制標準,部分污染源排放之污染量低於管制標準,而維持整廠之污染排放總量不增加。使廠方能選擇防制成本最低而污染削減量最高之污染源進行最經濟之減量控制,本項管制方式目前已訂有「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許可管理要點」。

二、因高雄縣係位於高屏空氣品質區內,該區除高雄縣外尚涵括高雄市及屏東縣。倘高雄縣擬於轄內實施涵容總量管制,除應完成整個空氣品質區之涵容量及現有污染排放量調查外,並應由區內之三縣、市共同協商擬定總量管制策略,不宜由高雄縣逕行實施。故本案高雄縣轄內工廠之擴廠申請,宜採前述說明二、二排放抵換方式處理,即要求個別新擴建工廠者對其既存污染源做相對污染量之削減,其削減量並應大於新擴建工廠之污染排放增量,以維當地空氣品質。

三、惟因有關總量管制標準、管制地區、行業、範圍及污染物種類目前尚未公告實施,本署八十三年曾委託調查高屏空氣品質區尚有剩餘空氣污染物涵容總量,惟該涵容總量係當時之理論推估值。爰此,本署已於本(八十六)年度委託研究機構對各地區之涵容總量重新調查驗證,以為總量管制標準訂定之參考,應請俟本署依法定程序公告後,再據以實施管制。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廢/停 一、關於高雄縣政擬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