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本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金屬熱處理程序係指「...藉空制溫度(如以燃料加熱冷卻或均熱等)改變金屬物理性質之作業者」;而「以電熱加熱或以氣冷、水冷之處理作業者不在此限」
內文
全文內容:依本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金屬熱處理程序係指「…藉空制溫度(如以燃料加熱冷卻或均熱等)改變金屬物理性質之作業者」;而「以電熱加熱或以氣冷、水冷之處理作業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全文內容:依本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金屬熱處理程序係指「…藉空制溫度(如以燃料加熱冷卻或均熱等)改變金屬物理性質之作業者」;而「以電熱加熱或以氣冷、水冷之處理作業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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