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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依本署公告第三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已設立電子管、半導體製造業,係包括從事液晶顯示器之生產者

會議日期 87 年 02 月 20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公告第三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已設立電子管、半導體製造業,係包括從事液晶顯示器之生產者。惟以液晶顯示器半成品從事物理加工及測試之生產作業,不列入前述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二、液晶顯示器半成品加工製程,倘確屬物理加工及測試生產製程,且該製程為承接該公司一廠及三廠產出半成品之獨立生產廠區,則不屬前述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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