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6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一、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橡膠製品之製造者

會議日期 87 年 03 月 18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一、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橡膠製品之製造者。二、僅從事膠合、硫化作業程序者不在此限。」

二、倘該工廠並無素練或混練、壓延等製程,則免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