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已取得操作許可證之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倘已將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堆置場併登於操作許可內容中,則無須於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期限內再申請堆置場之操作許可
內文
全文內容:已取得操作許可證之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倘已將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堆置場併登於操作許可內容中,則無須於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期限內再申請堆置場之操作許可。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全文內容:已取得操作許可證之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倘已將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堆置場併登於操作許可內容中,則無須於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期限內再申請堆置場之操作許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已取得操作許可證之第一批公私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