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依本署公告第四批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暨第三批應申請專責單位或人員之飼料製造業及其他具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飼料製造程序,係指從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製造、加工、分裝之生產且依法應辦理工廠登記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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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一、依本署公告第四批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暨第三批應申請專責單位或人員之飼料製造業及其他具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飼料製造程序,係指從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製造、加工、分裝之生產且依法應辦理工廠登記證者。
二、本案○○油廠股份有限公司下腳品|葵花渣(粕)經粉碎機、製粒機、冷卻機等程序加工製成粒狀葵花仔,倘其非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用,則非屬前述第四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及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製程行業,毋須申請許可及設置專責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