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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粒狀葵花仔尚確係作為飼料製造之原料,非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用,或僅從事加工製成粒狀葵花仔,則非屬前述第四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及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製造行業,毋須申請許可及設置專責人員

會議日期 88 年 02 月 11 日

內文

全文內容:粒狀葵花仔尚確係作為飼料製造之原料,非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用,或僅從事加工製成粒狀葵花仔,則非屬前述第四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及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製造行業,毋須申請許可及設置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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