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一、使用低硫燃油為燃料之往復式發電設施,其氮氧化物排放係數,本署同意以四○‧七三六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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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一、使用低硫燃油為燃料之往復式發電設施,其氮氧化物排放係數,本署同意以四○‧七三六計算。
二、有關裝設排煙脫硝設備(SCR) 申請控制效率為五○%乙節,請檢附證明文件於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時一併申報,以便審核;並依本署公告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裝置排煙脫硝設備(SCR) 者,應每紀錄控制設備現場操作狀況,紀錄項目至少包括廢棄流量、操作溫度、觸煤名稱、用量及更換期等操作條件項目,並妥善保存以供查驗,其各項操作紀錄應足以證明該控制設備為正常及有效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