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3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一、查本署公告之「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頻率及申報管理要點」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係依污染源規模及類別分別規定其應每三個月、六個月或一年辦理定期檢測乙次,應檢測項目為排放管道之空氣污染物,並未規定周界粒狀污染物之定期檢測

會議日期 90 年 01 月 01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查本署公告之「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頻率及申報管理要點」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係依污染源規模及類別分別規定其應每三個月、六個月或一年辦理定期檢測乙次,應檢測項目為排放管道之空氣污染物,並未規定周界粒狀污染物之定期檢測。

二、並不屬前述本署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係貴局本於權責依空污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要求。有關其申請調整操作許可證登載之「每年一次檢測頻率」為五年一次乙事,請貴局本於權責予以考量辦理。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廢/停 一、查本署公告之「固定…」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