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鹼類化學製造程序,係指以化學方法,從事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鉀、碳酸鈉、碳酸氫鈉或其他鹼類之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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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鹼類化學製造程序,係指以化學方法,從事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鉀、碳酸鈉、碳酸氫鈉或其他鹼類之生產者。
以硫酸亞鐵、片鹼及水玻璃等原料,經化學反應產生氫氧化鐵(FeO2H )等產品,由於氫氧化鐵(FeO2H )屬氫氧化物,係為鹼類物質,已符合前揭公告條件,應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