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6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本署93年5月28日環署空字第0930037881號公告「委託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審查、核發及展延事項,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會議日期 95 年 03 月 06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依本署 93 年 5 月 28 日環署空字第 0930037881 號公告「委託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審查、核發及展延事項,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相關規定,有關本署委託政府其他機關辦理事項,為前揭公告指定工業區內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審核、核發及展延事項,合先敘明。

有關倘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因廠址遷移、原廠停止營運等因素,欲辦理許可證註銷事宜,其受理權責疑義,因本署前揭授權事項並未包含註銷許可證權責,故本案許可證註銷作業時,仍應由原發證單位受理辦理並鍵入本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理資訊系統。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依本署93年5月28日環署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