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條第2款專有名詞定義,石化製程為指以化學或物理操作產製各類石油產品、石化基本原料、石化中間產品或石化產品之製造程序,包括產製各類有機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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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一、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2 條第 2 款專有名詞定義,石化製程為指以化學或物理操作產製各類石油產品、石化基本原料、石化中間產品或石化產品之製造程序,包括產製各類有機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
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有機廢液進行蒸餾純化處理,產製各類有機化學品,屬前揭標準所定義之石化製程,應適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