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依臭氣及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A201.10A)規定,空氣中採樣可使用真空瓶採樣法、直接採樣以及間接採樣法等,其中直接採樣法係以無臭且不會吸附臭氣之隔膜式泵採樣
內文
全文內容:一、依臭氣及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0A )規定,空氣中採樣可使用真空瓶採樣法、直接採樣以及間接採樣法等,其中直接採樣法係以無臭且不會吸附臭氣之隔膜式泵採樣。查本署核可之檢驗測定機構所提報本署審核前揭檢測方法之標準作業程序中,均係使用符合方法規定之設備採樣。
二、以 DC1-NA 型散葉式泵進行採樣,因與公告方法規定不符,自不得作為處分依據。有關設備採購乙節,仍請洽詢空氣類採樣設備儀器商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