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查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本法各處罰條款,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以附表所列之裁罰公式計算應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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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一、查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 3 條:「違反本法各處罰條款,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以附表所列之裁罰公式計算應處罰鍰。但經主管機關認定,屬本法第 82 條各款規定情節重大情形之一者,得以該處罰條款之最高罰鍰裁罰。」,其中附表所列之應處罰鍰計算公式,係以污染程度、危害程度、污染特性及罰鍰範圍下限計算而得。
二、前揭之應處罰鍰計算公式中之污染特性係指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1 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次數,而其中所謂之累積次數應以實際處罰次數為判定標準,僅查獲並未實際處罰者不應列入計算其累積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