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查本署公告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係以熱處理、萃取、蒸餾、蒸製、冷凝、油水分離或氫化等方式從事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者屬之,本項公告主要針對製程中可能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粒狀物等污染物,加以管制

會議日期 97 年 01 月 24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查本署公告第 8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係以熱處理、萃取、蒸餾、蒸製、冷凝、油水分離或氫化等方式從事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者屬之,本項公告主要針對製程中可能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粒狀物等污染物,加以管制。

二、本案○○實業有限公司倘以廢鹼性蝕刻液、廢酸性蝕刻液及含鉛之廢鹼性蝕刻液為原料,經中和、過濾、調勻、結晶、脫水及清洗與烘乾等程序,從事五水硫酸銅之製造,則與前揭公告條件之萃取方式相符,應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本案請依其製程實際操作狀況,依權責予以認定後逕復該公司。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一、查本署公告第8批公私場所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