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詢貴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程是否屬不織布製造程序案
要旨
函詢貴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程是否屬不織布製造程序案,復請 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貴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程是否屬不織布製造程序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署公告第六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不織布製造程序,係指以再生及合成纖維為原料,經膠合、熱融或紡黏等程序,從事不織布之製造者。其公告重點,主要係針對膠合、熱融或紡黏等程序中排放之揮發性有機物,加以管制。
二、本案貴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碳纖維紗為原料,經極高溫處理是否屬不織布製造程序乙節,倘該公司以碳纖維紗經樹脂預浸、經模溫機加熱後冷卻即形成碳纖維預浸布,其中碳纖維紗係以合成纖維經高溫碳化後所形成,製程並經樹脂浸泡、加熱之作業程序,包括膠合、熱融或紡黏等程序,屬本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本案請貴局查明後逕復該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