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詢貴轄○○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出具採樣平台安全荷重證明,是否符合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有疑義乙案
要旨
函詢貴轄○○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出具採樣平台安全荷重證明,是否符 合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有疑義乙案,復 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貴轄○○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出具採樣平台安全荷重證明,是否符合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有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以下簡稱採樣設施規範)第 5 點第 4 款規定:「採樣平台應足以提供進行安全採樣作業,……。並須提供製造商出具保證所製造之採樣平台安全性、規格及荷重,皆符合本規範規定做為佐證供檢查。」,前揭規定之佐證文件,係指製造商出具保證所製造之採樣平台安全性、規格及荷重,皆符合本規範規定做為佐證,以供各級環保機關檢查,前述製造商並未限制為原製造商,惟仍需由公正的第三者製造商出具保證。
二、另依採樣設施規範第 8 點第 1 項規定:「污染源倘因故未能依本規範設置採樣設施時,應參考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空氣污染物標準檢測方法規定,並提書面資料說明,經主管機關認可。」,同規範第 9 點第 3 款規定:「本公告生效日前已設立之固定污染源,未涉及前 2 款規定者,應自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符合本規範。」
三、關於貴轄○○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出具採樣平台安全荷重證明,是否符合採樣設施規範乙節,倘該公司既設之採樣平台,尚未依採樣設施規範第 5 點第 4 款規定,提供製造商出具符合規範之佐證文件,但屬採樣設施規範第 9 點第 3 款之期程規定者,得於 99 年 1月 1 日前,取得製造商出具該採樣平台符合規範之佐證文件供檢查,以符合規定。倘仍無法取得製造商出具之佐證文件,得依採樣設施規範第 8 點第 1 項規定,提出書面資料說明,經主管機關認可,以符合採樣設施規範。
四、本案請貴局依實際情形,查明後本於權責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