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18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詢貴轄○○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11月間發生光氣外洩事件,分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命其停工,及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罰鍰,是否涉及一事不二罰疑義乙案

會議日期 99 年 01 月 08 日

要旨

函詢貴轄○○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98 年 11 月間發生光氣外洩事件 ,分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命其停工,及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罰鍰 ,是否涉及一事不二罰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貴轄○○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98 年 11 月間發生光氣外洩事件,分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命其停工,及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罰鍰,是否涉及一事不二罰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空污法)第 23 條規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其固定污染源之最大操作量,不得超過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最大處理容量。本條業已明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處理其產生之各類空氣污染物,以確保其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不致對污染源周遭環境產生直接影響。

二、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毒管法)第 16 條規定,第 1 類至第 3 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應積極預防事故發生,於事故發生時,負責採取必要之防護、應變、清理等處理措施。同法第 19 條規定,第 1 類至第 3 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過程中,應維持其防止排放或洩漏設施之正常操作,並備有應變器材。同法第 24 條規定,毒性化學物質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運作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內,報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三、依據行政罰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金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罰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金額。」,參依法務部就前揭規定之立法說明,在於依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因行為單一,且違反數個規定之效果均為罰鍰,處罰種類相同,從其一重罰以足達成行政目的,故僅得裁處一個罰鍰,其目的在避免單一行為重覆處罰,乃針對數行政罰競合時,應如何裁處罰鍰之規定。

四、本案○○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總廠(二異氰酸甲苯廠)於 98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 時 21 分發生光氣洩漏事件,緊急排放過程中,鹼洗設施無法有效處理光氣等有空氣污染物,致散布於廠區及周界外污染環境,違反空污法第 23 條規定應有效收集及處理空氣污染物之規範,業經貴局依同法第 56 條規定處以停工。且查該廠延遲通報且污染環境,違反毒管法第 24 條,得依毒管法第 32 條規定處 100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且未積極預防事故發生,違反毒管法第16 條第 3 項,得依毒管法第 34 條規定處 10 萬元至 50 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偵測警報未正常運作,違反毒管法第 19 條規定,得依毒管法第 32 條規定處 100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因本案該廠涉及多項違規行為且分屬違反空污法及毒管法規定之不同事項,並不適用一事不二罰之規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函詢貴轄○○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