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機車定檢不符排放標準應於一個月內完成複驗之責任歸屬事宜
要旨
有關機車定檢不符排放標準應於一個月內完成複驗之責任歸屬事宜,請查 照。
內文
主 旨:有關機車定檢不符排放標準應於一個月內完成複驗之責任歸屬事宜,請查照。
說 明: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0 條規定,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車輛,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為避免發生車主於該一個月內將車輛過戶,新車主不知所接手車輛檢驗不合格事實,以致未依規定完成複驗而遭處分情事,請貴局辦理未於一個月內完成複驗車輛之處分時,應查明該車是否於該期間過戶,如有過戶情況應通知新車主,並給予一定期限要求完成複驗,以維民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