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轄○○畜牧場從事自製飼料製造經貴府環境保護局以該場屬本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裁處疑義一案
要旨
貴轄○○畜牧場從事自製飼料製造經貴府環境保護局以該場屬本署公告公 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裁處疑義一案,請查 照。
內文
主 旨:貴轄○○畜牧場從事自製飼料製造經貴府環境保護局以該場屬本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裁處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 明:「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公告係本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辦理,本案貴轄○○畜牧場從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製造、加工分裝之生產,判定是否屬本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仍應依本署本(100) 年 11 月 7 日環署空字第 1000090171 號函復貴府環境保護局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