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函詢半導體業及光電業設置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相關法規釋疑一案
要旨
函詢半導體業及光電業設置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相關法規釋疑一 案,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半導體業及光電業設置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相關法規釋疑一案,請查照。
說 明:一、本署研擬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CEMS 管理辦法)目前僅為草案研擬階段,尚未正式預告修正草案內容,亦未發布實施。
二、另本署研擬 CEMS 管理辦法草案內容中,並無限定公私場所僅能使用單一廠牌機種進行 VOCs 監測,亦無限定儀器運算原理僅能依「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含量自動檢測方法-線上火燄離子化偵測法(NIEAA723.73B)」標準檢測方法之計算式計算污染物濃度。
三、貴公司所提相關意見,本署將納入 CEMS 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