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股份有限公司函詢所屬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是否可提出解除列管申請一案
要旨
○○○○股份有限公司函詢所屬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是否可提出解除列管申 請一案,請查照。
內文
主 旨:○○○○股份有限公司函詢所屬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是否可提出解除列管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第 7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橡膠製品之製造者;僅從事膠合、硫化者,不在此限。主要係針對橡膠製品製造程序產生之臭味及揮發性有機物加以管制。
二、本案貴轄○○○○股份有限公司 M01 製程從事橡膠製品製造,係以天然橡膠及人造橡膠為原料,經混練機、押出機及冷卻機製造生產黑煙膠,倘其製程符合前揭規定,使用天然或合成橡膠為原料,並經混練或壓延等加工程序,非僅從事膠合、硫化者,則屬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本案請貴局依個案實際情形,本權責查明後逕復該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