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局函詢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之辦理原則
要旨
貴局函詢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之辦理原則,復如說明, 請 查照。
內文
主 旨:貴局函詢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之辦理原則,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噪音管制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工廠(場)違反第 9 條第1 項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得依規定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另該條文第 2 項第 1 款規定,工廠(場)限期改善之期限規定不得超過 90 日。噪音管制法並無延長改善期限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