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宣棉紙製造業如其製程以手工抄紙者,非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事業會議日期 82 年 07 月 01 日內文全文內容:宣棉紙製造業如其製程以手工抄紙者,非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事業。附件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行政函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