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條所指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負責人係指行為發生時之負責人
內文
全文內容:一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條所指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負責人係指行為發生時之負責人。
二 水污染防治法之執行,應以八十年五月六日華總 (一) 義字第二二三八號令公布之水污染防治法為準據。本署所印之水污染防治法 (英文版)並非依法公布,謹供參考之用。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全文內容:一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條所指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負責人係指行為發生時之負責人。
二 水污染防治法之執行,應以八十年五月六日華總 (一) 義字第二二三八號令公布之水污染防治法為準據。本署所印之水污染防治法 (英文版)並非依法公布,謹供參考之用。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一、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