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事業依法所設置之雨水或生活污水放流口,無需設置累計型流量計會議日期 86 年 09 月 23 日內文全文內容:事業依法所設置之雨水或生活污水放流口,無需設置累計型流量計。附件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行政函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