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9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加工出口區內事業適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問題。

會議日期 96 年 03 月 09 日

內文

全文內容:加工出口區內事業適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問題。

一、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廢水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仍屬水污法所稱之事業,仍應依前述辦法第四章規定辦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上開辦法第 20 條規定引伸之納管事業,係指污水下水道系統區域內廢(污)水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用戶,且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者。至於非屬該定義者,自不屬水污法管制事業範疇。有關區內非列管事業是否可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下水道,應依下水道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納管事業如有「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56 條及第 58 條之情形,應依該規定辦理。

(三)非屬水污法列管事業,不屬水污法管制範疇,自無須依水污法規定辦理申報。

(四)有關區內事業未依該辦法第 71 條向污水下水道管理機關申報,係違反該辦法第 71 條暨水污法第 18 條規定,由主管機關依水污法第 46 條處分。

(五)有關水質、水量檢驗測定乙節,本署考量區內納管事業之水質、水量,已由管理機關構量測,基於簡政便民且不影響申報品質之情況下,爰於該辦法第 90 條規定申報之水質、水量,得以下水道管理機關(構)之檢測、量測數據為之,免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六)另依該理辦法第 89 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報之水質、水量,應於同一日採樣及量測。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加工出口區內事業適用「水污染防…」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