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本署96年3月9日環署水字第0960013747號函(函釋)所述「專管排放」疑義。
內文
全文內容:本署 96 年 3 月 9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13747 號函(函釋)所述「專管排放」疑義。
一、○公司之電鍍原廢水未經處理,且由未經許可之放流口排放,已構成繞流排放之違規事實
二、本署 96 年 3 月 9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13747 號函所稱「專管排放」係指未以許可登記證登記之管線、溝渠,以埋私管或臨時以塑膠軟管方式,將廢水繞流排放。
三、依來函所附該公司說明資料如屬實,則該公司繞流排放之收集溝(明渠),原本即為收集原廢水至處理設施之收集溝(明渠),應非屬本署 96 年 3 月 9 日函所述「專管排放」,惟貴局仍應再詳查本案廢污水係因該公司廢污水收集渠道破損致使廢污水溢流、有無閥門調整情形或經由未許可之放流口繞流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