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7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經經濟部工業局依「經濟部協助未登記工廠取得環保許可作業程序」申請取得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案

會議日期 96 年 09 月 03 日

內文

全文內容:○公司經經濟部工業局依「經濟部協助未登記工廠取得環保許可作業程序」申請取得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案。

一、依「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第 2 款規定,受益人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合先敘明。

二、依同法第 123 條第 4 款規定,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依據來函說明二及三,本案可依上開規定,廢止其簡易排放許可文件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公司經經濟部工業局依「經濟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