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超級市場是否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新增列管事業對象
內文
全文內容:超級市場是否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新增列管事業對象
一、本署 96 年 6 月 12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42526 號函說明二所指結合倉儲與賣場,倉儲業定義與行政院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定義相同。
另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零售式量販業認定之適用條件包括設計或實際最大日廢水產生量、廢水水質或實際用水量等,無倉儲面積與賣場面積比例或倉儲服務種類等條件。
二、超級市場是否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應由當地主管機關依「水污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進行現場查核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