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案,水污費繳費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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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 )案,水污費繳費之疑義
一、因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營運及移轉(BOT )計畫之興建及營運,已特許授權民間機構,水污染防治費之支付義務,亦應一併移轉民間機構。
二、內政部營建署於 96 年 4 月 17 日召開「研商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營運有關水污染防治費繳費事宜會議」,討論民間機構先行繳納水污染防治費,後續需如何移轉該筆經費,係由民間機構納入 BOT 財務規劃由中央補助?或由地方政府自付?惟協商並未獲致結論。
三、在未獲定案前,建議請依上開會議紀錄結論略以(會議紀錄,諒達):採行「水污染防治費由民間機構先行繳納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撥付」之方式辦理,至於請求中央補助一節,則俟水污染防治費開徵後考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