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條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經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應列明專業技術人員與貯存、清除、處理之工具、方法、設備及場所,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另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清除機構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設備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係指自自行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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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條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經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應列明專業技術人員與貯存、清除、處理之工具、方法、設備及場所,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另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清除機構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設備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係指自行購置。是以,接受他人所有車輛靠行不符前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