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可依該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款及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告發處罰
要旨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非指定清除地區內」之定著物如何處理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非指定清除地區內」之定著物如何處理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 復貴處八十六年五月十四日八六環五字第三二五五八號函。
二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可依該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款及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告發處罰。至在「非指定清除地區內」之相關違規行為,不能引據上述之規定執行取締工作。
三 本案執行機關基於管理之必要,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條規定,重新劃定公告「指定清除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