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本署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環署廢字第○九一○○四九八六九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購物用塑膠袋」係指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之塑膠袋;故來函所詢限制使用對象外送機關或學校便當時,因便當量大且機車不適放置大型紙箱或塑膠籃,能否以購物用塑膠袋予以裝提外送後,再攜回該購物用塑膠袋重複使用乙節,若其所使用之塑膠袋係屬運送過程裝提所需,且送達消費者後確再攜回重複使用,並非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者,則不屬限制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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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依本署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環署廢字第○九一○○四九八六九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購物用塑膠袋」係指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之塑膠袋;故來函所詢限制使用對象外送機關或學校便當時,因便當量大且機車不適放置大型紙箱或塑膠籃,能否以購物用塑膠袋予以裝提外送後,再攜回該購物用塑膠袋重複使用乙節,若其所使用之塑膠袋係屬運送過程裝提所需,且送達消費者後確再攜回重複使用,並非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者,則不屬限制使用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