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本署於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同意○○公司工廠變更登記為認證補貼之資源化工廠,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施行日為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故該廠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所稱「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登記之處理作業」

會議日期 92 年 02 月 06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本署於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同意○○公司工廠變更登記為認證補貼之資源化工廠,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施行日為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故該廠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所稱「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登記之處理作業」。

二、有關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辦理登記是否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疑義,處理業之開發行為若符合「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之規定,即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廢/停 本署於九十年九月二十五…」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