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內文
全文內容:一、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是以,廢棄物清理法所規範之範圍係在於指定清除地區內,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污染環境行為之要件下,環保執行單位據以執行取締工作。
二、對於懸掛、置放廣告部分,請貴局自行考量是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一款規定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或依「地方制度法」訂定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以便執行取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