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經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中,並無同一家公司已取得登記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之回收貯存場,不得再登記為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之貯存場使用之規定
內文
全文內容:一、經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中,並無同一家公司已取得登記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之回收貯存場,不得再登記為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之貯存場使用之規定。惟該二貯存場仍應為分別獨立之二個使用區間,不得混合使用,且貯存之廢棄物亦應明顯區分,不致產生混淆之情形。清除機構於申請許可證時,應檢具貯存場之使用配置圖據以申請。此外相關之廢棄物貯存設施及機具亦應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