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查「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條明定,「 廢電子電器物品」係指本署公告應回收之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 及廢冷暖氣機(以下簡稱:廢四機)。故,OO公司如欲申請本署廢電子電 器物品處理業受補貼機構資格,則需完全符合「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 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手冊 」等相關規範,具有處理廢四機之技術、能力與設備。爰此,若OO公司有 意成為本署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業受補貼機構,但卻僅欲處理廢四機中一 至三項物品,則本署依法無法受理申請。
內文
全文內容:查「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條明定,「廢電子電器物品」係指本署公告應回收之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及廢冷暖氣機(以下簡稱:廢四機)。故,○○公司如欲申請本署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業受補貼機構資格,則需完全符合「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手冊」等相關規範,具有處理廢四機之技術、能力與設備。爰此,若○○公司有意成為本署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業受補貼機構,但卻僅欲處理廢四機中一至三項物品,則本署依法無法受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