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登記在案之回收業者連續 5 季申報營運統計報表均為零,可否逕依 職權撤銷或廢止其回收業登記證乙案,倘經○○環保局查核判定其登記滿 6 個月後,確認無經營應回收廢棄物部分之營業行為,或最近 1 次應 回收廢棄物部分之營業行為,至今已逾 6 個月以上,雖連續 5 季按期 申報營運統計報表均為零,○○環保局得依權責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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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關於登記在案之回收業者連續 5 季申報營運統計報表均為零,可否逕依職權撤銷或廢止其回收業登記證乙案,倘經○○環保局查核判定其登記滿6 個月後,確認無經營應回收廢棄物部分之營業行為,或最近 1 次應回收廢棄物部分之營業行為,至今已逾 6 個月以上,雖連續 5 季按期申報營運統計報表均為零,○○環保局得依權責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