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6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二)規定,再利用指定公告事業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者,應至少每週連線申報其機構內接受廢棄物貯存情形資料

會議日期 94 年 11 月 11 日

內文

全文內容:一、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

(二)規定,再利用指定公告事業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者,應至少每週連線申報其機構內接受廢棄物貯存情形資料。

二、依前開所述,公告條文中提及,每週連線申報其機構內接受廢棄物貯存情形資料,係指申報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事業機構之廢棄物的貯存情形。

三、復查事業屬本署 94 年 4 月 1 日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列管之事業,亦應依本署 93 年 6 月 29 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三)規定,申報廠內處理後所產出之廢棄物貯存情形。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廢/停 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